新华锦:新华锦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0 16:46:42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4-054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在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 131 号 17 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张航女士召集和主
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
056)。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