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达安: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0 16:19:41
证券代码:300635 证券简称:中达安 公告编号:2024-093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收到济南市历城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历城
区财政局”)出具的《关于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实施方案的批复》。历城区财政局原则同意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实施方案;
(三)2024 年 1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 月 21 日期间,公司通过内部公示栏公
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公示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 年 11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全权办理与实施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全部事项,包括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并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12 月 9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77 名激励对象 381.2 万股限制性股票。监
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事项的说明
(一)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所确定的 3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10 名调整为 77 名;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
数由 841 万股调整为 471.2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741 万
股调整为 381.2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 100 万股调整至 90 万股。
(二)授予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P1 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 为配股价
格;n 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3、缩股
P=P0÷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缩股比例;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4、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5、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做调整。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披露了《2023 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 136,322,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363,220.00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实施完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调整前的授予价格
8.90 元/股减去每股的派息额 0.01 元/股= 8.89 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 8.90 元/股调整为 8.89 元/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 110
人调整为 77 人,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41 万股调整为 381.2 万
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0 万股调整为 90 万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8.90 元/股调整为 8.89 元/股。综上,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相关事宜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