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康股份:华康股份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0 15:44:09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7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目的:为了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实现稳健经营。
投资种类: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如玉米、玉米淀粉和甲醇。
投资金额: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交易工具:期货、期权
交易场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等场内交易场所及符合政策规定的场外交易场所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由于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了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实现稳健经营。
(二)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如玉米、玉米淀粉和甲醇。
2、预计投入资金额度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原材料需求,并秉承谨慎原则,公司拟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权利金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
3、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4、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5、授权
鉴于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审批日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方案及签署相关合同。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如玉米、玉米淀粉和甲醇。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权利金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拟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实施。
三、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性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
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由于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包括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期货、期权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等带来的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二)政策风险:期货、期权市场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导致期货、期权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损失。
(四)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和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设立交易的专门组织机构,配备相关人员,按照期货、期权交易需要实施严格分工,分析、决策、交易、风险控制等岗位严格分离,各司其职。
(二)期货、期权交易品种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不得开展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期货、期权交易。
(三)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确保操作期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批准的最高额度。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权利金,同时建立止损机制,相关业务操作人员应及时将亏损情况向决策机构汇报,并确定应对方案。
(四)严格遵守商品期货、期权市场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交易所及期货、期权公司相关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
(五)加强对期货、期权相关业务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综合素养。同时,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工作的开展,控制风险。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