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滨集团:旗滨集团关于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9 18:36:28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4-119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4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2024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由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聂结杳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持有人 616 人,实际出席 615 人,代表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48,904,298.6 份,占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99.842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904,298.6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
数的 100%;反对 0 份;弃权 0 份。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锁定期已经届满,为确保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序实施,根据《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意授权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
相关事宜如下: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的第二批锁定期(2022 年 12 月 6 日-2024
年 12 月 5 日)已经届满。同意确认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可解锁比例为 50%
(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剩余的可归属份额对应的股票 9,455,896 股,不含第一批锁定期届满后已被取消收回的份额对应的股票)。本次可解锁的持有人为 616人。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在第一批锁定期届满后已被取消收回的份额4,217,536.40 份,对应标的股票权益(814,196 股)不得解锁,由管理委员会在
第二批锁定期(2022 年 12 月 6 日-2023 年 12 月 5 日)届满后择机出售对应标的
股票,以持有人初始认购金额为限(即初始认购金额与出售所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下同)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第二批解锁手续(如有)及后续相关事宜。
2、第二批锁定期届满后,在存续期内,授权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情况决定择机出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第二批解锁后的股票。
在下列期间,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新的法规要求为准。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管理委员会将所持可出售股票(第二批解锁的公司股票以及已被取消收回份额对应的股票)全部出售时,授权管理委员会组织制定、批准并实施具体分配方案;同时,授权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实际需要,对具体分配事宜(包括提前部分分配)进行方案制定、调整、修订。管理委员会在第二批锁定期届满解锁后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股票,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可出售股票全部出售完毕后所得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其他现金资产一起,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或提前
部分分配,个人所得税由持有人各自承担)。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仍包含公司股票的,由管理委员会确定处置办法,处置后的资产纳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已按规定分配、清算完毕的,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不需再召开持有人会议、董事会审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事宜。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