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新农: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9 16:26:35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4-088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了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2025 年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2、履行的审议程序:此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但同时也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 期货投资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
为了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
2、交易金额
2025 年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投资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
过人民币 2,000 万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
交易品种为在合法境内交易场所及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交易的期货和衍生品合约。因场外交易具有定制化、灵活性、多样性等优势,因此公司拟开展场外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
4、交易期限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
的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资金 使用安排合理。
二、 审议程序
此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此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是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获取一定投资收 益,但具体交易中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受经济政策和形势、利率及证券市场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 市场行情变化较快,期货和衍生品市场价格波动与公司预期不一致时,公司的资 金安全及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流动性风险:(1)市场流动性风险。由于市场交易不活跃或市场中断, 无法按现行市场价格或与之相近的价格平仓所产生的风险;(2)现金流动性风险。 在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投入过大造成资金流动性风 险及因保证金不足、追加不及时被强平的风险。
3、信用风险:由于交易对手或交易代理方不履行合约而导致的风险。场外 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往往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而对手方的违约风 险会直接影响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投资回报,造成一定的信用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 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
应风险。
5、操作风险:由于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公司在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信息,或发生其他内部控制不当等情形将可能导致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产生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6、法律风险:相关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风险。
四、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时,将始终坚持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建立完善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机制,事前加强市场数据分析和研究,出具具有可行性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方案,并由业务部门在事中进行风险监控,交易事后及时进行统计和复盘,以严格控制期货及衍生品交易过程中由于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
2、公司期货及衍生品投资方案的拟定将充分考虑期货和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理预案,设置适当的止损限额;交易进行过程中,将持续跟踪、评估已交易期货和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公司将严格控制用于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及权利金,同时强化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经批准的保证金及权利金额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从事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将可能产生的流动性风险保持在可控范围内。
3、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时,将谨慎选择具有完善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期货公司进行合作,以避免发生信用风险。
4、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决策与审批程序、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风险控制及内部报告程序、信息隔离措施、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强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
的内部控制,避免产生操作风险。
6、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思路与方案。
五、 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
六、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关于 2025 年度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