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签订发展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9 16:00:47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4-06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发展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为意向性框架协议,具体合作事宜由各方进一步协商并另行签订协议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本协议的签署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署概况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发展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遵照“互相尊重、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支撑培育区域能源新质生产力,推进储能建设,为高质量网源协调发展树立典范。
二、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25361022N
注册资本:1,760,279.0258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勤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韵路 7 号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0 年 11 月 16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水力发电;各类工
程建设活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1.根据国家能源产业政策,积极探索共赢的合作模式,推进储能建设(包括但不限于抽水蓄能、电化学储能等),为四川省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增强可再生能源保供能力。
2.为充分发挥储能对成都负荷中心电源“空心化”现象的支持作业,乙方发挥自身优势,协助甲方推进储能方向业务研究,包括但不限于接入系统设计、送出线路走廊布设、电力调度、营销以及储能营运方式的研究工作。
3.深度挖掘储能对电网的安全支撑功能,探索网源协调高效运行模式,满足四川省新型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及电源结构调整要求。
4.甲乙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原则,双方在电力市场交易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对方开展合作,确保电力交易电量、抽水蓄
能、新型储能容量租赁得到保障。
5.创新合作模式,积极推动储能项目建设,探讨双方合作机制,共同研讨政策许可,深挖各自内部潜力,进一步深化合作内容,积极推进成都、雅安、乐山等区域项目建设。
(二)合作机制
1.加强双方联络机制
成立合作推进领导小组,双方高层领导和相关部门保持互访和会晤;策划项目合作,针对合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商、解决。
2.完善定期会商机制
甲乙双方指定相关部门为双方联系部门,持续完善既有的定期会商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定期沟通本协议执行情况,协同推进双方关注的重点工作。
3.巩固信息共享机制
发挥各自优势,及时开展协议所涉内容信息共享,协同对接相关部门、单位,为规划推进、协议内容落地提供全力支持。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能让双方探索在网源协调高效运行模式、电力市场交易和储能建设等方面加强全面合作。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加强全面合作而订立的框架性文件。双方就本协议框架下的具体合作内容、权利义务,以具体合作协议、实际的项目专项投资计划、政策支持清单和国家能源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为准,具体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展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