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饲料: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8 15:33:45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4-090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
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该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所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使用其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以上用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将有效防范风险。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使用其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
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其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其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