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视像:海信视像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6 19:34:12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 2024-074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于芝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海信视像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 2025 年度经营需要,与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销售、采购等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 2025 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
经营需要而进行,通过该等交易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促进公司 相关业务的有效开展。该等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于芝涛、贾少谦、刘
鑫、朱聃、李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较低风险委托理财,2025 年度的理财额度上限为不超过 150 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投资的理财产品为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类型及结构化安排应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特点。本次授权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进行委托理财
的期限不应超过 12 个月(即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较低风险委托理财不会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及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管理外汇市场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业务等。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累计不超过 60,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内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在上述额
度范围内,交易期限为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相关额度的使
用期限不应超过 12 个月。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财务稳健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78)。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 TVS REGZA 株式会社提供金额不超过 130 亿日元(含
本数)的担保,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同意子公司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及经营资金需求,为其子公司厦门乾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扬州乾照光电有限公司、江西乾照光电有限公司、江西乾照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等 4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18 亿元人民币(含 18 亿元,不含项目贷)的担保,额度内
可循环使用。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及乾照光电所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担保额度是基于公司子公司及乾照光电所属子公司经营情况及其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业务等作出的预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对被担保方的控制权,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财务状况等,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结合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相关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9)。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及开展 2025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同意公司2025 年度继续与关联方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开展存款业务,贷款、电子承兑汇票、保函、贸易融资等信贷业务,票据贴现等融资类业务,结售汇业务,资金收支结算等代理类业务。
该等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使用,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于芝涛、贾少谦、刘
鑫、朱聃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及开展 2025 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8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业务涉及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出具的《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了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情况,同意公司出具该报告。经审核,公司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于芝涛、贾少谦、刘
鑫、朱聃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本次董事会审议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81)。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