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股份:2024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公告时间:2024-12-06 18:12:32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的
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
件、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召开 2024 年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就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交易有助于提升公司新能源新材料矿产资源储备,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签署股份购买协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王建平、陈衍景、邓旭
2024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