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泽股份:万泽股份关于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6 18:03:43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4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
2、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续聘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更名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拟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14F
首席合伙人:张建栋
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21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9 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5 人。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243.93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259.32
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 1,982.6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4.72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收费:0 元;2023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024 年 1-4 月,政旦志远共为 16 家上市公司出具了 2023 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相关审计收费共计 2,429.60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目前,政旦志远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 亿元;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2023 年年末数:217.58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
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康璐,2016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8 年 11 月
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2023 年 8 月开始在政旦
志远执业,2020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骆茜,2021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 8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3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2024 年 12 月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次。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灵芝,2006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6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19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聘任的政旦志远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
政旦志远拥有具有相关行业经验及上市公司审计经验的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队伍,完全具备服务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政旦志远(原名“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纪要;
3、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