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科技: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6 16:50:09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138
债券代码:111016 债券简称:神通转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54名,可行权数量为393.30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10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0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3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6、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7、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分别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其中登记股票期权合计223万份,激励对象12名,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2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10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8、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历次授予情况
授予类 权益类别 授予日期 授予/行权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权益
别 (经调整后) (人) 剩余数量
首次授 2023 年 12 月 1
限制性股票 5.19 元/股 105 万股 2 50 万股
予 日
首次授 2023 年 12 月 1
股票期权 10.36 元/份 1,409 万份 169 391 万份
予 日
暂缓授 2024 年 8 月 27
限制性股票 5.15 元/股 50 万股 2 0
予 日
预留授 2024 年 8 月 27
股票期权 10.36 元/份 223 万份 12 168 万份
予 日
注:1、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同时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0.40元/份调整为10.36元/份;
2、剩余168万份股票期权按权益失效处理,不再授予。
(三)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解除限售/行权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行权。
二、股票期权条件成就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154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93.30万份。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54名激励对象办理自主行权相关事宜。
(二)激励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的说明
1、根据行权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已进入第一个行权期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2月1日,故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4年11月30日届满。
2、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行权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未发生前述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情形,符合行权条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件。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前述情形,满足本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项行权条件。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聘请的
本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会计师事务所对 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2023 年年度报告 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目标第一个考核期间需满足下列 出具的审计报告
条件之一: ( 信 会 师 报 字
2023 年的净利润达到 9,600 万元或 2023 年营业收入达到 15.86 亿元 [2024] 第 ZF10648
注:1、“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号):2023 年度公
2、“净利润”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指归属于上市公司 司 营 业 收 入 为
1,637,932,563.69
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剔除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所有股权激励 元。因此公司层面 计划及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