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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孚时尚: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告时间:2024-12-04 20:06:29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目录
声 明...... 1
特别提示 ...... 2
释 义...... 4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 5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5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及持有人情况...... 5
四、员工持股计划规模...... 7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及股票来源 ...... 7
六、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价格及合理性说明...... 8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 8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时间及业绩考核 ...... 9
十、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 15
十一、管理委员会的选任程序...... 16
十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具体事项...... 17
十三、公司融资时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 18
十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18
十五、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员工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 20
十六、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 20
十七、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21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21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特别提示
1、《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技术骨干,参加对象需经董事会确认、监事会核实。参加人员总人数不超过 10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总规模不超过 2,980.00 万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1.75%,总
金额规模上限不超过 10,000.00 万元。具体回购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 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
6、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7、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在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8、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二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
2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个月,最长锁定期为 24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 50%、5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持有人层面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9、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审议通过后,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10、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11、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持有人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持有人个人自行承担。
3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华孚时尚/公司/本公 指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司/上市公司
持股计划草案/本草案 指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持股计划/本持股计划 指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人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
持有人会议 指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管委会 指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标的股票 指 华孚时尚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
《公司章程》 指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孚时尚”)制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制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自担风险。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及持有人情况
(一)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名单。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参加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3、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核心业务技术骨干。
以上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情况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核心业务技术骨干,共计不超过 100 人。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员工的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 持有人 职务 占比(不超 对应股份数量 占目前公司总
号 姓名 过) (万股) 股本的比例
1 程桂松 董事、副总裁
2 王国友 董事、财务总监
3 张正 董事、董事会秘书 29% 865.00 0.51%
4 张宝春 副总裁
5 熊旭锋 职工代表监事
6 宣刚江 监事
7 其他员工 71% 2115.00 1.24%
合 / 100% 2980 1.75%

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由公司统一通知安排。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由管理委员会将该部分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参加人员以及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根据实
际情况而定。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出资情况、变动情况、考核情况,对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四、员工持股计划规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规模不超过2,980.00万股,约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股的1.75%。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本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及股票来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及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获得的自筹资金。公司不存在因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补贴、兜底等安排。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
股票。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公司后续员工持股计
划或者股权激励。截至 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完成。在回购期
间,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票
29,800,000 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99,916,654.12 元(不含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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