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尚国潮:丽尚国潮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4 20:06:09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4-099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红楼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楼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98,474,908 股(其中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为 98,431,598 股,限售股 43,3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3%。红楼
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52,503,5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0%。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主体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即 2024 年 12 月 27 日起
的 3 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 21,162,400 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 2.78%,其中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7,613,35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3,549,048 股,即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1.78%,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在窗口期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股份。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
有送股、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调整;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股权激励增发新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引起的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
量不做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红楼集团 5%以上非第 98,474,908 12.93% 非 公 开 发 行 取 得 :
一大股东 98,431,598 股
其他方式取得:43,31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第一组 红楼集团 98,474,908 12.93% 非公开发行
洪一丹 31,380,075 4.12% 非公开发行
朱宝良 10,378,093 1.36% 非公开发行
朱家辉 537,809 0.07% 非公开发行
朱洪莹 10,000,000 1.31% 朱洪莹女士为洪一丹女
士之女,洪一丹和朱洪
莹为一致行动人
郭德明 207,562 0.027% 非公开发行
合计 150,978,447 19.83%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拟减持
股东 计划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
数量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股份来
名称 持比例 价格区间 原因
(股) 源
红 楼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4/12/2 按 市 场 价 非 公 开 自 身 资
集团 21,162,400 2.78% 超过:7,613,352 股 7 ~ 格 发行 金需求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 2025/3/26
超过:13,549,048
股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期间内,减持主体可能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
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
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