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3 15:53:39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4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2024
年9月18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70,000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2024 年 9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金将减少
70,000 元,由 1,050,788,097 元变更为 1,050,718,097 元(具体以实际核准的
注销股数为准)。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76 号
2、申报时间:2024年12月4日起45天内(工作日的8:00-11:30;12:0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4、联系人:赵晨
5、联系电话:010-62188403
6、邮件地址:zhaochen@atmcn.com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