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铝时代: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12-02 19:39:3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铝时代”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新铝时代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99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97.36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7.7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6,406.87 万元,扣除与本次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 7,489.33 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917.54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B11188 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重庆铝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应的发行费用后,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使用募 调整后拟使用募
集资金投资金额 集资金投资金额
1 南川区年产新能源汽 80,058.31 80,000.00 47,134.03
车零部件800,000套
2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11,783.51
合计 100,058.31 100,000.00 58,917.54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和总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三)投资产品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券商收益凭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2、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品种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非高风险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等。
(四)授权及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收益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虽然公司及子公司投资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安排使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通过适时适度的现金管理,有望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运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运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运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家骥 王珺珑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