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2 15:41:44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4-044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99 年 1 月,2013 年 11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A 座 24 层,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事务所 2023 年底有合伙人 183 人,截至 2023 年 12 月底全所注册会计师 824
人;注册会计师中有 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 2023 年 12 月共有从业人
员 3,091 人。
2023 年事务所业务收入 110,263.5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96,155.71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 41,152.94 万元。出具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92 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10,854.79 万元。主要行业分布在为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
事务所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3 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16 亿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 2.04 亿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2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5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
措施 2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郎玉明,2003 年 10 月 28 日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 年 6 月 19 日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两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宁超,2016 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 2 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斐,合伙人,自 2010 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14 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有逾 10 年证券服务从业经验,熟悉企业会计准则。主要为国企和 A 股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各类专项审计和验资等业务,具有丰富审计经验。业务范围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房地产、农产品加工及教育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
情况。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郎玉明 2023.2.20 警示函 吉林证监局 审计职责履行不到位,
予以出具警示函
2 郎玉明 2023.5.15 监管警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审计职责履行不到位,
予以监管警示
3 李晓斐 2022.2.28 警示函 江苏证监局 审计职责履行不到位,
予以出具警示函
4 李晓斐 2023.12.19 警示函 浙江证监局 审计职责履行不到位,
予以出具警示函
5 李晓斐 2024.4.11 警示函 上海证监局 质量复核职责履行不到
位,予以出具警示函
6 李晓斐 2024.9.11 纪律处分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质量复核职责履行不到
位,予以出具纪律处分
以上监管措施不会影响该签字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及事务所对本公司年
度报告审计过程的“公平”“公正”及签字确认。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审计服务性质、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等因
素确定服务收费,另本年度审计范围未发生变化,单位整体业务量无重大变动,
基于以上因素确定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8
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计机构提供的
资料进行了解、审核,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4 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 48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 18 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