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简科技: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9 23:18:36
证券代码:300777 证券简称:中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8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份数量变动,系杨永岗先生、温月芳
女士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关系
将于《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解除。
《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终止后,二位股东直接及间接持有
的股份数量和比例保持不变,相关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实控权将由杨永岗、温月芳二人共同控制变更为无实
际控制人。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温月芳女士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确认与
杨永岗先生于 2014 年 12 月 3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在 2024
年 12 月 2 日到期后不再续签,终止一致行动关系。
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解除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权分布、公司董事会决策情况、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杨永岗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温月芳女士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二人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及履行情况
2014 年 12 月 3 日,杨永岗先生、温月芳女士为确保公司持续经
营,加强及稳定双方对公司的控制力,双方协商同意,当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需要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双方采取一致行动,双方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此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10 年。
截至本公告日,除温月芳女士未出席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二人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第十八次会议中未采取一致行动外,双方在处理公司有关经营活动、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事项时,均遵守了有关一致行动的约定和承诺,亦未发生其他违反《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情形。
二、《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终止情况
(一)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情况
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温月芳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温月芳女士确认:不再续签《一致行动人
协议》,双方的一致行动关系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到期后终止。
(二)一致行动人协议不再续签的相关说明
经公司核查,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杨永岗先生与温月芳女士不
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所规定的一致行动情形。杨永岗先生、温月芳女士作为公司股东及董事,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及相关承诺,依照各自意愿、独立享有和行使股东及董事权利,履行相关股东及董事义务与相关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三、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一)对股东权益及任职的影响
一致行动相关方直接持有和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其在公司任职的情况如下:
序号 相关方名称 持有公司股 占公司总 任职情况/相关关系
份数量 股本比例
1 杨永岗 10,861,059 2.47% 董事长、总经理
2 温月芳 9,443,180 2.15% 副董事长、总工程师
杨永岗出资比例为 63.34%,且因杨永岗为此
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可对此平台实施控制。
其余有限合伙人为出资比例为:
温月芳 30.91%;
吴烨 0.92%;
孙培农 0.92%;
常州市中简企业管 王平 0.69%;
理合伙企业(有限 李辉 0.6%;
3 合伙) 范军亮 0.57%;
14,782,901 3.36% 王润娥 0.51%;
(以下简称“中简 李春红 0.46%;
合伙”) 胡培贤 0.46%;
王伟 0.32%;
倪楠楠 0.23%;
李新生 0.05%。
(上述比例来源于相关工商登记文件,公司将
积极与股东联系,如后续涉及相关登记内容变
更,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常州华泰投资管理 杨永岗为此平台执行董事;
4 有限公司 60,685,622 13.80% 此平台出资比例构成为:
杨永岗 30.08%;
(以下简称“华泰 温月芳 30.08%;
投资”) 江汀 16.98%;
常州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88%;
常州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3.50
北京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49%
(上述比例来源于相关工商登记文件,公司将
积极与股东联系,如后续涉及相关登记内容变
更,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合计 - 95,772,762 21.78% 注:部分比例合计数尾差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本次一致行动关系到期终止前,杨永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47%的股份,温月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2.15%的股份;因为杨永岗先生作为中简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故对中简合伙持有公司的 3.36%的股份实施间接控制;杨永岗先生、温月芳女士合计持有华泰投资 60.16%的股权,故共同对华泰投资持有公司 13.80%的股份实施间接控制。故本次一致行动到期终止前,二人共同控制公司 21.78%的权益。
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杨永岗先生实际表决权为其直接持有公司的 2.47%股股份及其担任中简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可间接实施控制的 3.36%股股份,合计表决权为 5.83%;温月芳女士实际表决权为其直接持股部分,即 2.15%。
综上,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后,二人在公司任职未发生变化,各自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但二人表决权发生变动,如下表所示:
序号 相关方 解除前表决 解除后表决 实际持股数量 实际持股比例 任职情况
名称 权比例 权比例
1 杨永岗 21.78% 5.83% 10,861,059 2.47% 董事长、总经理
温月芳 副董事长、总工
2 21.78% 2.15% 9,443,180 2.15% 程师
二人表决权比例变动均超过 5%,达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权益变动披露标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及相关信息,详
见公司后续在巨潮咨询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截止 2024 年 11 月 20 日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1 常州华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685,622 13.80%
2 常州市中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782,901 3.36%
3 赵勤民 13,401,043 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