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福医药:人福医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公告时间:2024-11-29 18:23:15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人福医药
股票代码:600079
信息披露义务人:宜昌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发展大道 55 号
通讯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发展大道 55 号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表决权委托)
签署日期:二○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人福医药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人福医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目 录......3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5
附表......16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简式权益 指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变动报告书
人福医药、上市公司、公司、 指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标的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宜昌产投集 指 宜昌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团、受托方
委托方 指 李杰、陈小清、徐华斌
宜昌产投集团与李杰、陈小清及徐华斌签署《表决权
委托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李杰、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陈小清及徐华斌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141,768,007 股
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宜昌产投集团行使,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 8.69%,达到权益变动的行为
宜昌市国资委 指 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或部分比例指标与相关数值直接计算的结果在尾数上有差异,上述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宜昌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发展大道 55 号
法定代表人 张锴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500MA7GFX4F4G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一般项目:许可项目: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金融资产管理
服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一般项目:以自
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土地整治
经营范围 服务;创业空间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发布;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
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22-01-20 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情况 宜昌市国资委持有 100%股权
通讯地址 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发展大道 55 号
通讯电话 0717-690815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宜昌市国资委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 100.00%股权,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员基本情况如
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居留权
张锴 男 董事长 中国 中国 否
孟勤仿 男 董事、总经理 中国 中国 否
宋占家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陈峻松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孙燕萍 女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祁华清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管勤 女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通过全资子公司当阳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三峡新材(股票代码:600293)20.34%的股份外,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进一步支持人福医药的健康发展,保持人福医药的经营稳定,宜昌产投集团受托李杰、陈小清及徐华斌持有的人福医药 141,768,007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以促进人福医药可持续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 个月内增加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 12 个月内,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4 年 11 月 29 日,宜昌产投集团与李杰、陈小清及徐华斌签署《表决权
委托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李杰、陈小清及徐华斌将其持有
的人福医药 141,768,007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宜昌产投集团行使,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 8.69%,形成本次权益变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股权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 可支配表决 可支配 持股数 持股比 可支配表决 可支配
(股) 例 权对应的股 表决权 (股) 例 权对应的股 表决权
数(股) 的比例 数(股) 的比例
李杰 86,747,204 5.31% 86,747,204 5.31% 86,747,204 5.31% 0 0
陈小清 43,000,087 2.63% 43,000,087 2.63% 43,000,087 2.63% 0 0
徐华斌 12,020,716 0.74% 12,020,716 0.74% 12,020,716 0.74% 0 0
宜昌产投
集团 0 0 0 0 0 0 141,768,007 8.69%
三、协议主要内容
2024 年 11 月 29 日,宜昌产投集团与李杰、陈小清及徐华斌签署了《表决
权委托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表决权委托方:李杰、陈小清、徐华斌
乙方/表决权受托方:宜昌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一)委托股份表决权
1、本协议项下表决权委托对应的委托股份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委托方 委托股份数量 占标的公司股本总数比例
1 李杰 86,747,204 5.31%
2 陈小清 43,000,087 2.63%
3 徐华斌 12,020,716 0.74%
合计 141,768,007 8.69%
委托股份因任何原因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