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自科技:公司章程(2024年11月)
公告时间:2024-11-28 20:09:34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份......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第三节 股份转让......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5
第一节 股东......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8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3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5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8
第五章 董事会...... 22
第一节 董事......22
第二节 董事会......25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2
第七章 监事会...... 33
第一节 监事......33
第二节 监事会......34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5
第二节 内部审计......39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9
第九章 通知...... 40
第一节 通知 ......41
第二节 公告 ......41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1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2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44
第十二章 附则 ...... 4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湖南华自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证号为 430193000024057 的营业执照。发起人为湖南华自科技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包括长沙华能自控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南华鸿景甫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乐洋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长沙华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文宝、汪晓兵、郭旭东、邓海军、喻江南、张为民、胡浩、周艾、刘利国、熊兰、宋辉、苗洪雷、廖建文。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 万股,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NAC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麓松路 609 号。
邮政编码:41020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9,867.0674 万元。
第七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质取信、以信取胜。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水利、电力及工业自动化设备、辅机控制设备、
输配电控制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信息传输技术、新电子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推广服务;计算机软件、硬件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信息化及系统集成总承包;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的销售;安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及运营维护;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水处理膜产品及膜工程、水处理设备的生产、销售、安装和运营维护;太阳能、风电、新能源汽车充(放)电桩、储能电站及储能系统的设计、研发、销售、建设、运营、技术咨询及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执照核准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壹圆。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整体变更时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额、出资时间、出资方
式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 发起人名称 股份数(万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股权比例
号 股) (%)
1. 长沙华能自控集团有限公司 4673.9130 2011.9 净资产 62.3188%
2. 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760.8696 2011.9 净资产 10.1449%
湖南华鸿景甫创业投资企业 净资产
3. (有限合伙) 652.1739 2011.9 8.6957%
上海乐洋创业投资中心(有限 净资产
4. 合伙) 543.4783 2011.9 7.2464%
5. 长沙华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17.3913 2011.9 净资产 2.8986%
6. 黄文宝 163.0435 2011.9 净资产 2.1739%
7. 汪晓兵 114.1304 2011.9 净资产 1.5217%
8. 郭旭东 89.2391 2011.9 净资产 1.1899%
9. 邓海军 53.0435 2011.9 净资产 0.7073%
10. 喻江南 47.3913 2011.9 净资产 0.6319%
11. 周艾 33.1522 2011.9 净资产 0.4420%
12. 张为民 30.8696 2011.9 净资产 0.4116%
13. 刘利国 26.5217 2011.9 净资产 0.3536%
14. 熊兰 26.0870 2011.9 净资产 0.3478%
15. 苗洪雷 26.0870 2011.9 净资产 0.3478%
16. 宋辉 26.0869 2011.9 净资产 0.3478%
17. 胡浩 12.8261 2011.9 净资产 0.1710%
18. 廖建文 3.6956 2011.9 净资产 0.0493%
合
计 / 7500.0000 100%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9,867.0674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
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
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
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二) 要约方式;
(三)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当依照《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二)项的原因收购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