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自科技:关于选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8 20:09:34
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6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相关规定,鉴于天职国际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根据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宜并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4、本次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审计机构暨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244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16 人。
(7)2023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5,466.6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5,127.83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56,747.98 万元。
(8)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01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
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 万元,专用设备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7 家,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
罚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1 次,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
措施 12 次。
31 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6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 人次、纪律处分 4 人
次、行政监管措施 26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1:胡芍,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签署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2:唐慧芳,202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3 年起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陈彬,201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8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复核 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胡芍、签字注册会计师唐慧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陈彬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胡芍、签字注册会计师唐慧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彬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 12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为 100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含税)。2023 年度审计费
用为人民币 135 万元(含税),未进行内部控制审计。财务报表审计费用较去年下降 25.93%,主要原因为双方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经营状况、审计业务的情况及比价等因素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在执行完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后,已连续 14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天职国际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鉴于天职国际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拟对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变更。根据竞争性谈判结果,中审众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聘请其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3、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暨选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的议案》,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鉴于公司原聘任的天职国际已连续 14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公允性、客观性,综合考量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审计委员会提议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并启动2024 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选聘工作。本次选聘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审计委员会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竞争性谈判邀请函》、评议方式和标准等内容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审核,认为相关安排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2024 年 11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审计机构暨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根据竞争性谈判结果,中审众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审
计机构,负责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审计机构暨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4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审计机构暨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变更暨选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公司审计机构暨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