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建设银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8 19:28:45
证券代码:601939 证券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5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396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2,392
H 股股东人数 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97,494,544,253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173,356,885
H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96,321,187,36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本行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8.994349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0.469322
H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78.525027
注: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张金良董事长担任大会主席并主持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本行在任董事 13 人,出席 12 人,纪志宏执行董事、副行长因公
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本行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本行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合计: 197,481,845,667 99.993570 1,358,045 0.000688 11,340,541 0.005742
2. 议案名称:关于新增 2024 年度公益捐赠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合计: 196,986,829,998 99.742922 494,050,037 0.250159 13,664,218 0.006919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责任险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合计: 193,070,765,158 97.760050 2,269,809,603 1.149302 2,153,969,492 1.090648
4. 议案名称:关于本行 2023 年度董事薪酬分配清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合计: 197,459,363,472 99.982186 20,232,163 0.010245 14,948,618 0.007569
5. 议案名称:关于本行 2023 年度监事薪酬分配清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合计: 197,459,453,541 99.982232 20,235,281 0.010246 14,855,431 0.007522
(二) 涉及重大事项,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数 5%以下 A 股股东(不
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本行 904,281,867 99.814333 1,128,969 0.124615 553,105 0.061052
2024 年度
中期利润
分配方案
的议案
4 关于本行 897,827,548 99.101908 4,000,771 0.441603 4,135,622 0.456489
2023 年度
董事薪酬
分配清算
方案的议
案
(三) 议案表决情况说明
1.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2.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事项。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侯青海律师、郝志娜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的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