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关于股东部分股份为公司可转债提供补充质押担保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8 16:54:41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7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为公司可转债提供补充质押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魏一骥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323,3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4%。本次股份质押后,魏
一骥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742,141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1.74%,占
公司总股本的 0.44%。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获悉魏一骥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
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 是否为 占公
股东名 为控 本次质 限售股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权 占其所 司总 质押
称 股股 押股数 (如是, 补充 日 质押到期日 人 持股份 股本 用途
东 注明限 质押 比例 比例
售类型)
公司可转债履 中德 为公
约期限届满之 证券 司可
魏一骥 否 742,141 否 是 2024 年 11 日起两年内或 有限 11.74% 0.44% 转债
月 27 日 主债权消灭之 责任 提供
日(以先到者 公司 质押
为准) 担保
合计 / 742,141 / / / / / 11.74% 0.44% /
根据香港骥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骥飞”)、魏一骥、海宁市求精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求精投资”)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
德证券”)签订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质押担保合同》第四条约定,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及主债权有效存续期间,如在连
续 30 个交易日内,质押财产的市场价值(股票价值以每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
持续低于本期债券尚未偿还本息总额的 110%,中德证券有权要求出质人在 30 个
工作日内追加质押财产,以使质押财产的价值与本期债券尚未偿还本金总额的比
率高于 120%;追加质押财产如为晨丰科技 A 股流通股股份的,追加股份的价值
以办理质押登记前连续 30 个交易日内晨丰科技股份收盘价的均价计算。在追加
担保时,应先由香港骥飞以其持有的可质押股份进行追加担保,香港骥飞持有的
可出质股份数少于追加担保股份数或香港骥飞不配合、拒绝办理追加质押登记手
续时,魏一骥应以其持有的足额股份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如香港骥飞和魏一骥合
计持有的可出质股份数少于追加担保股份数或香港骥飞、魏一骥均不配合、拒绝
办理追加质押登记手续时,求精投资应以一定数额的人民币现金就差额部分办理
质押手续,即:需质押的现金保证金金额不少于晨丰转债尚未偿还本金总额×1
20%—香港骥飞和魏一骥合计已质押股票数量×办理质押登记的前 30 个交易日
收盘价均价。
在 2024 年 7 月 3 日至 2024 年 8 月 13 日期间,香港骥飞质押的 39,523,810
股股票的市场价值出现连续 30 个交易日低于晨丰转债尚未偿还本息总额的 110%
的情形。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晨丰转债”2024 年第四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事项的议案》。故魏一骥先生本
次质押是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质押担保。
2.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
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占其 占公 情况 情况
持股 本次质押前本次质押后 所持 司总 已质 已质 未质 未质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累计质押数累计质押数 股份 股本 押股 押股 押股 押股
(%) 量 量 比例 比例 份中 份中 份中 份中
(%) (%) 限售 冻结 限售 冻结
股份 股份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香港骥飞
实业有限 39,546,000 23.40 39,523,81039,523,810 99.94 23.39 0 0 0 0
公司
魏一骥 6,323,368 3.74 0 742,141 11.74 0.44 0 0 0 0
合计 45,869,368 27.14 39,523,81040,265,951 87.78 23.83 0 0 0 0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