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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思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7 20:33:10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思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2,898.297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376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或“华泰联合证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英思特”,股票代码为“301622”。
本次发行采用向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为 22.36 元/股,发行数量为 2,898.2970 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44.9148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 144.9148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072.297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826.000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8.50%。
根据《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8,796.85327 倍,超过 100 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向上取整至 500股的整数倍,即 579.7000 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492.597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405.7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48.5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中签率为 0.0193457357%,有效申购倍数为 5,169.09782 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T+2 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3,982,538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12,649,549.68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74,462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664,970.32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4,925,970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33,744,689.2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0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00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中
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1,494,886 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2%,
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5.16%。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74,462 股,包销金额为 1,664,970.32 元,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约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为 0.26%。
2024 年 11 月 28 日(T+4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网下、网
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将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7,747.67万元,其中:
1、保荐承销费:5,184.47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1,310.00万元;
3、律师费:679.25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55.66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118.29万元。
注:上述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如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尾差造成。发行手续费中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755-81902095
联系邮箱:htlhecm@htsc.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27、28 层
发行人: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11 月 28 日
(此页无正文,为《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此页无正文,为《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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