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钢股份: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7 17:45:29
证券代码:600231 证券简称:凌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103
转债代码:110070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比例达到 2%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6/2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6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1 亿元~2 亿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58,952,654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2.07%
累计已回购金额 9,170.84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28 元/股~2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
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如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元/股计算,按回购金额下限1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 1.75%;按回购金额上限 2 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0,00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 3.51%。回购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详见 2024 年 6 月 26 日、
7 月 4 日、7 月 13 日、8 月 2 日、8 月 13 日、9 月 3 日、10 月 9 日和 11 月 2 日公
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编号:临 2024-052)、《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编号:临 2024-05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临 2024-061)、《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实施进展公告》(临 2024-067)、《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临 2024-069)、《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临 2024-078)、《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临 2024-087)和《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临 2024-09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7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58,952,654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07%,与上次披
露数相比增加 0.6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00 元/股,最低价为 1.28 元/股,已
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170.84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