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其软件:关于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5 19:59:36
证券代码:002279 证券简称:久其软件 公告编号:2024-053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05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5.675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4%;
2、本次解除限售事项仍需向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将按照规定发布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7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和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公司层面考核指标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此
外,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3、2022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八
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向公司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2 年 10 月 26 日为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共向 211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8,294,433 股,授予价格为 2.50
元/股。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完成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
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2022 年 11 月 23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3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已按照规定为本次符合解除
限售条件的 206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持有的 267.5930 万股限制性股
票申请解除限售,相关股份已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上市流通。此外,鉴于第一期
办理解除限售时,有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 因公司层面第一期解除限售比例为83.01%以及有16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第一期 解除限售比例为 80%,因此公司对第一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22,843 股进行了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 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自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 记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限售期。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 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
本次股权激励授予日为 2022 年 10 月 26 日,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2 年 11
月 22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已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届满,可进行
解除限售安排。
2、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经核查,公司未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发生前述情形,
报告; 满足解除限售条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件。
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
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经核查,本次激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励对象不存在相
场禁入措施; 关情形,满足解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除限售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 审 计 , 公 司
2023 年母公司营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业收入为 7.59 亿
本激励计划第二期的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元,母公司经营
业绩考核指标:2023 年公司母公司营业收入(Rm)和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活动产生的现金
金流量净额 流量净额为 1.36
对应考核年度 母公司营业收入(Rm) 亿元,公司已达
2023 年 9.00 亿元 到业绩考核指标
2023 年度对应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X) 母公司营业收入
当 R≥Rm 时 X=100% 的 80%,满足解
当 0.8*Rm≤R<Rm 时 X =R/Rm
当 R<0.8*Rm 时 X=0 除限售条件,公
司层面可解除限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计算方法: 售 比 例
(1)若公司任意考核年度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 1 亿元,则当年 X=84.28% 。 因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
(2)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母公司营业收入的 8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 此,从公司层面
核年度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业绩考核要求来
(3)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母公司营业收入的 80%,公司层面的解除限售比 看,全体激励对
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 X。
象本期可部分解
除限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