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5 17:26:12
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4 年 11 月 22 日、
11 月 25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第一大股东(本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公司第一大股东(本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也不存在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向除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的情形。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