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维科技术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期限届满未行权部分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5 17:06:13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4-064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 第一个行权期期限届满未行权部分及预留授予(第一批 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已获授但未行权
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176.82 万份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期限届满未行权部分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不符合行权条件对应的期权,合计 176.82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维科技术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2、2022 年 6 月 14 日至 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上述公示期限内,公司未收到与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6 月 24 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了《维科技术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维科技术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就股权激励计划已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法律意见书及《维科技术关
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2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调整后)》《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调整后)》。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及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7、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二批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第二批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8、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十
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3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一致通过,认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24 年 1 月 4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3 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维科技术 2022 年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人数 194 人,行权数量为 3,812,380 股;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人数为 27 人,行权数量为 0 股。
11、2024 年 4 月 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4 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维科技术 2022 年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人数 194 人,行权数量为 46,348 股;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人数为 27 人,行权数量为 140,850 股。
12、2024 年 7 月 2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4 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维科技术 2022 年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人数 194 人,行权数量为 47,500 股;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人数为 27 人,行权数量为 4,000 股。
13、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期限届满未行权部分及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一致通过,认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4、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
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期限届满未行权部分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一致通过,认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维科技术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期限届满未行权部分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对应的合计176.82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如下:
(一)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期限届满未行权
1、根据《激励计划》“第四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中“四、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和可行权期”中“四、可行权日及行权安排”的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各期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当期额度内期权由公司注销;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该行权期内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的第一个实际可行权期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根据公
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4 日、2024 年 4 月 3 日、2024 年 7 月 2 日、2024 年 10 月
9 日发布的《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公告编号:2024-015)(公告编号:2024-036)(公告编号:2024-058),在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内,已行权股份合计为 19.48 万股,尚余 31.82 万股未行权,现公司拟对预留授予(第一批次)中尚未行权的 31.82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二)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1、根据《激励计划》“第四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中“八、股票期
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中“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规定,“首次授予以及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各行权期内,公司同时满足上述“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两项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按 100%的比例进入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环节;满足其中一项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按 50%的比例进入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环节;两项业绩考核指标均未满足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上述由于未完全达到业绩考核目标而未达到行权要求的部分由公司注销。”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1)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净利润
第一个行权期 2022 年 不低于 20.50 亿元 不低于 0 万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3 年 不低于 21.50 亿元 不低于 3,000 万元
第三个行权期 2024 年 不低于 23.50 亿元 不低于 8,000 万元
注:上述“主营业务收入” 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净利润”以合并口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公司 2023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后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公司拟注销 28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行权期合计 105.00 万份股票期权。
2、根据《激励计划》“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