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里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0 18:29:40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4-103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亚太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承担本公司审计业务已满5年,且亚太事务所被财政部处以暂停经营业务的行政处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
究,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有关规定,拟改聘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亚太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亚太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99649382G
首席合伙人:邹俊
成立日期:2012 年 07 月 10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营业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
事务所简介: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34 人,注册会计师 1,121 人,其中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6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3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3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98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5.38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 2023 年无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 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柴婧,2012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 年开始
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柴婧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丽芳,2011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4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周丽芳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余慧心,2016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5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2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余慧心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项目组成员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 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 195 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增加 6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亚太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有效地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亚太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亚太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承担本公司审计业务已满5年,且亚太事务所被财政部处以暂停经营业务的行政处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有关规定,拟改聘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
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毕马威华振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毕马威华振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等相关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毕马威华振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