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开开实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公告时间:2024-11-19 16:32:38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 3
《审核问询函》问题 5.1...... 3
第二部分 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更新 ...... 7
一、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7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7
三、 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8
四、 发行人的设立...... 12
五、 发行人的独立性...... 12
六、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4
七、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16
八、 发行人的业务...... 17
九、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21
十、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27
十一、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29
十二、 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31
十三、 发行人章程修改...... 32
十四、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32
十五、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33
十六、 发行人的税务...... 35
十七、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36
十八、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38
十九、 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38
二十、 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38
二十一、 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39
二十二、 结论...... 39
附件一: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的业务资质...... 41
附件二: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的租赁房产...... 55
附件三: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的知识产权...... 56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接受开开实业的委托,担任开开实业 2024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已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出具了《北
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以下合称“已出具法律文件”)。
2024 年 10 月 2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针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下发了
《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241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且发行人
本次发行原申报财务资料的申报基准日为 2024 年 6 月 30 日,现申报基准日调
整为 2024 年 9 月 30 日(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以下简称“补
充核查期间”,报告期调整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本所就
《审核问询函》反馈问题回复及发行人申报基准日调整所涉及的有关事项,现出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对本所已出具法律文件作出相应的修改或补充。对于已出具法律文件中未发生
变化的内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不再重复发表意见。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已出具法律文件的补充,并构成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已出具法律文件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不一致的部分,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为准。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使用的简称、缩略语、术语,除特别说明外,与其在已出具法律文件中的含义相同。本所在已出具法律文件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和假设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第一部分 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审核问询函》问题 5.1
根据申报材料,公司医药板块主营业务使用的主要字号“雷允上”,未能注册第 35 类 3509 群组商标(药品零售或批发服务、药用制剂零售或批发服务、医疗用品零售或批发服务)“雷允上”商标由雷允上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报告期内与“雷允上”商标相关的业务收入、利润情况及占比,是否属于公司主要收入、利润来源;(2)未能成功注册商标的原因、对公司当前业务及未来开展新业务的影响,是否影响公司新业务的开拓,是否对公司业务发展存在重大不利影响;(3)请公司对商标权相关事项针对性的作出风险提示。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核查程序:
就《审核问询函》问题 5.1,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查阅了雷西公司下属门店、电子商务平台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并与申报会计师访谈确认;
2、查阅了与雷西公司第 35 类 3509 群组“雷允上”商标申请相关的复审、
诉讼文件;
3、查阅了雷西公司下属门店、电子商务平台对应工商主体的工商档案;
4、查阅了雷西公司取得的“上雷”“允上生活”商标注册证书;
5、取得了发行人就雷西公司未能成功注册第 35 类 3509 群组的“雷允上”商
标出具的说明;
6、通过企查查进行公开信息检索,了解苏雷公司在上海市的开店情况;
7、查阅了《募集说明书》。

核查内容及结果:
一、报告期内与“雷允上”商标相关的业务收入、利润情况及占比,是否属于公司主要收入、利润来源
报告期内可能与第 35 类 3509 群组“雷允上”商标相关的业务收入、利润
情况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业务收入 232.96 308.84 307.19 256.96
业务收入占 0.31% 0.33% 0.34% 0.38%

毛利 56.97 80.19 77.39 71.22
毛利占比 0.42% 0.42% 0.37% 0.40%
注 1:产品费用难以分摊,故上表利润情况列示产品毛利情况。
注 2:根据《商标法》第 59条第 3 款的规定,2013 年 1 月 4 月后新增门店涉及“雷允上”字号的,属于
可能与“雷允上”商标相关的收入。
报告期内与第 35 类 3509 群组“雷允上”商标相关的业务收入、毛利占比
低,不属于公司主要收入、利润来源。
二、未能成功注册商标的原因、对公司当前业务及未来开展新业务的影响,是否影响公司新业务的开拓,是否对公司业务发展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一)未能成功注册商标的原因
2012 年 12 月 14 日,原国家商标局发布《申请注册新增零售或批发服务商
标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增加“药用、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或批发服务”等服务项目,并且设立了受理新增服务项目过渡期,“期
限为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 月 31 日,在该期间内,在相同或类似新增服
务项目上提出的注册申请,视为同一天申请。”
根据《通知》,雷西公司、雷允上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雷公
司”)分别于 2013 年 1 月 14 日、2013 年 1 月 4 日向原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第
35 类 3509 群组(药品零售或批发服务、药用制剂零售或批发服务、医疗用品
零售或批发服务)的“雷允上”商标。2016 年 11 月 21 日,原国家商标局发布苏
雷公司第 11987639号和第 11987640 号商标获得注册公告。2018 年 1月 25日,
雷西公司递交申请前述商标无效的申请书。2018 年 12 月 26 日,原国家商标局
作出裁定,宣告苏雷公司前述商标无效。此后,雷西公司、苏雷公司分别就前述商标的注册事宜提起诉讼。
在经历了多年的商标复审与行政诉讼后,2023 年 7 月 6 日,北京市高级人
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同一天”指同一个
自然日,《通知》第四项将 2013 年 l 月 1 日至 1 月 31 日视为同一天,与《商标
法》的前述规定不符。故在商标局发布的通知违反上位法的情况下,新增服务商标的注册申请应适用“申请在先”原则,不适用“使用在先”原则。最终导致雷西公司第 35 类 3509 群组的“雷允上”商标因与苏雷公司申请商标近似但晚于苏雷公司申请而不予获准注册。
据此,雷西公司未能成功注册第 35类 3509 群组的“雷允上”商标。
(二)未能成功注册商标对公司当前业务及未来开展新业务的影响,是否影响公司新业务的开拓,是否对公司业务发展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商标法》第 59 条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根据发行人的说明,“雷西公司在下属零售门店及电子商务平台涉及展示‘雷允上’字号。雷西公司 31 家零
售门店和 5 家电子商务平台,其中,1家零售门店不涉及第 35 类 3509群组业务,
29 家零售门店和 5 家电子商务平台系在 2013年 1月 4日之前设立或在已有门店
位置更名,属于‘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1 家上海市静安区门店则使用经商务部登记中华老字号‘雷允上’(证书编号:209081)作为招牌,属于规范使用。因此,尽管苏雷公司申请了相关商标注册,但雷西公司始终尊重其合法权益,并在实际使用中保持谨慎和自律,不存在侵犯苏雷公司相关商标权利的情形。”
据此,雷西公司未能成功注册第 35 类 3509 群组的“雷允上”商标对公司当
前业务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为进一步优化门店布局,提升运营质量,近年来公司对雷西公司下属门店数量不断进行调整。截至报告期期末,尚在经营的雷西公
司下属门店数量调整至 18 家。同时,目前雷西公司已取得第 29 类 2904、2912
群组、第 30 类 3002、3005 群组、第 31 类 3103 群组、第 42 类 4203 群组、第
44 类 4401 群组‘雷允上’商标。雷西公司后续已规划新业务的战略定位、发展方向,将坚持‘大健康’产业转型发展战略,以自主品牌建设为核心,推动产业创新发展。雷西公司旗下拥有‘上雷’‘允上生活’两大自主品牌,且注册了相关商标。其中,‘上雷’自主品牌滋补系列产品,目前已有超 300 个品规,市场覆盖长三角区域,年销售规模超亿元,稳居上海中药行业同类产品前列。‘允上生活’致力于传播

开开B股900943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