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达尔: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18 16:05:47
证券代码:836699 证券简称:海达尔 公告编号:2024-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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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光达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3,006,5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42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5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管牛东卓、张海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朱光达先生、朱全海 先生、夏旭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 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人员均未被纳入失 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全体成员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过庆先生、何锦东先 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人员均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 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资格。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按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袁经纬、丁伟驰为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人员均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 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资格。在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按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2.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提名朱全海为第四
1.1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33,006,553 100% 当选
事候选人
提名朱光达为第四
1.2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33,006,553 100% 当选
事候选人
提名夏旭旦为第四
1.3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33,006,553 100% 当选
事候选人
3.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当选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提名过庆为第四届
2.1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33,006,553 100% 当选
选人
提名何锦东为第四
2.2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3,006,553 100% 当选
候选人
4.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提名袁经纬为第四
3.1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33,006,553 100% 当选
表监事候选人
提名丁伟驰为第四
3.2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33,006,553 100% 当选
表监事候选人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名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提名朱全海为第
1.1 四届董事会非独 6,553 0.0199% 当选
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朱光达为第
1.2 四届董事会非独 6,553 0.0199% 当选
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夏旭旦为第
1.3 6,553 0.0199% 当选
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过庆为第四
2.1 届董事会独立董 6,553 0.0199% 当选
事候选人
提名何锦东为第
2.2 四届董事会独立 6,553 0.0199% 当选
董事候选人
(三)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和内部有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地区、经营情况 及同行业公司薪酬水平等方面情况,公司拟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津贴标准为 六万元/年(含税),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3,006,55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一宏、蒋瑞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职位变
姓名 职位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动
朱全海 董事 任职 2024 年 11 月 2024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15 日 时股东大会
朱光达 董事 任职 2024 年 11 月 2024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15 日 时股东大会
夏旭旦 董事 任职 2024 年 11 月 2024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15 日 时股东大会
过庆 独立董 任职 2024 年 11 月 2024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事 15 日 时股东大会
何锦东 独立董 任职 2024 年 11 月 2024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事 15 日 时股东大会
袁经纬 监事 任职 2024 年 11 月 2024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