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浪科技:关于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14 19:00:13
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2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进行第四届监事会职
工代表监事的选举。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张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张丽女士与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1 月 14 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丽女士:198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 年至 2017 年就职于宁波市亚太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任文职岗位;2017 年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人力资源部薪酬核算组组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等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