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徽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14 18:30:10
证券代码:300464 证券简称:星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0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09:15-09:25,0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科业路 3 号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谢晓华女士。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和《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58 人,代表公司股份187,591,94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8615%。其中,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7 人,代表公司股份 185,511,52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419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151 人,代表公司股份2,080,42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421%。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7,268,4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6%;反对 26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2%;弃权 5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0,721,2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710%;反对 26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84%;弃权 5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0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7,274,5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08%;反对 27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6%;弃权 3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0,727,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262%;反对 27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34%;弃权 3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0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行军、王健伟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关于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