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三九: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11 18:18:23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24—118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 情况
1、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下午 14:30 在华润三九医药工业园综合办
公中心 105 会议室召开。同时,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702
代表股份数(股) 867,515,053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7.5464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6
代表股份数(股) 810,636,113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3.1177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696
代表股份数(股) 56,878,94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4287
3、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701
代表股份数(股) 58,174,53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5296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华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 情况
(一) 表决方式:现场书面表决及网络投票
(二) 表决结果
1、关 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 况:同意 865 ,426,551 股, 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 数的
99.7593%;反对 37,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弃权2,051,4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65%。
中小股东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56,086,0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6.4099%;反对 37,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6%;弃权 2,051,4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264%。
表决结果:通过。
2、关 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 况:同意 863 ,089,926 股, 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 数的
99.4899%;反对 2,302,2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54%;弃权 2,122,86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447%。
中小股东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53,749,4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2.3934%;反对 2,302,2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9575%;弃权 2,122,86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49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 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唐瑾律师、彭熠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