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关于回购部分H股股份债权人通知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11 18:12:35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24-051 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 H 股股份债权人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于有效期内在不超过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10%的限额内回购,即回购限额为158,196,454股H股;回购当日的回购价格不高于之前五个交易日在香港联交所的平均收市价105%。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披露的《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如公司实施上述回购,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依法注销回购的 H股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告如下:
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刊登之日(2024年11月12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向本公司主张相关法定权利。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11月12日起45日内,工作日9:30-11:30;14: 00-16: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长沙市银盆南路361号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联系人:胡昊
联系电话:0731-88788432
电子邮箱:157@zoomlion.com
3、其他:
以信函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信函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采取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请致电进行确认。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