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科技: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11 17:09:09
证券代码:600081 证券简称:东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2000 号 22 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9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16,587,34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5.3286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士龙先生主持。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7 人;其中非独立董事袁丹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
能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李非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制定其报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16,454,983 99.9682 52,450 0.0125 79,910 0.0193
2、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制定其报酬标
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16,457,503 99.9688 52,650 0.0126 77,190 0.0186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总部及下属公司处置固定资产、存货以及应收账款坏账
核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14,509,743 99.5012 2,009,600 0.4823 68,000 0.0165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16,426,533 99.9613 84,230 0.0202 76,580 0.0185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续聘公司 2,982 95.7512 52,45 1.6836 79,91 2.5652
2024 年度会计 ,932 0 0
师事务所及制
定其报酬标准
的议案
2 关于续聘公司 2,985 95.8321 52,65 1.6900 77,19 2.4779
2024 年度内控 ,452 0 0
审计会计师事
务所及制定其
报酬标准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的议案中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 1、2;
2、议案 4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伯庆、姚小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2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