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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米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11-08 16:20:50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证券代码:688696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11月18日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三、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按股东大会通知的相关要求,出示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相关身份证明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身份验证符合参会股东身份资格后,方可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赞成”、“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会议按照股东大会
的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在会议登记时说明,如果是书面发言,应同时提交书面发言材料。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及股东代表临时要求口头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应当经会议主持人同意,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发言顺序应当按照登记顺序安排,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表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登记发言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每一位股东发言不超过2次,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及所持股份总数。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负责表决结果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表决结果上签字。
九、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点30分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成都市高新区天府软件园A区4栋)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钟波先生
二、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股东登记;
2、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与会股东(包含股东代表)对会议议案发言或提问;
6、选举计票人、监票人;
7、与会股东(包含股东代表)对会议议案投票表决;
8、统计现场及网络表决结果(休会);
9、主持人宣读现场及网络表决结果(复会);
10、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1、签署会议文件;
12、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聘任淦涛涛先生为签字项目合伙人、徐年贵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汤其美先生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管理层根据信永中和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所需工作人数、日数及信永中和的收费标准等决定其2024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10 月 31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se.com.cn )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5),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和表决。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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