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股份:滨化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05 16:51:29
证券代码:601678 证券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6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 869 号滨化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57,053,32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12.832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于江先生因公出差无法主持本次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任元滨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
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4 人,董事于江、张忠正、刘洪安因故未能出席会
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1 人,监事韩晓、陈磊磊、闫进福、孙凤美因故未
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李芳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1、《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90,574,906 74.1382 66,011,928 25.6802 466,490 0.1816
2、 议案名称:2、《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90,590,178 74.1442 65,882,656 25.6299 580,490 0.2259
3、 议案名称: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90,770,734 74.2144 65,805,900 25.6000 476,690 0.1856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公司 2024 年 67,872,031 50.5186 66,011,928 49.1341 466,490 0.3473
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2 《公司 2024 年 67,887,303 50.5300 65,882,656 49.0379 580,490 0.4321
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
3 关于提请股东 68,067,859 50.6644 65,805,900 48.9807 476,690 0.3549
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
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2、3 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拟作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月鹏、王树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滨化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滨化股份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5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