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四川长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04 20:14:15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 2024-062 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或“公司”)第十二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全体董事,会议于 11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
董事 9 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柳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期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虹佳华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与其他投资机构共同出资设立的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虹云基金”或“基金”)已于 2024 年 10 月经营期满。结合虹云基金所投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及退出安排,为保障基金退出的质量,实现基金投资利益最大化,保障基金合伙人收益最大化,会议同意虹云基金将存续期延长 1 年(具体到期日以工商登记日期为准),累计存续期为 10 年,并与其他合伙人签署《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期的公告》(临 2024-068 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 G05 智慧工厂
项目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网络科技”)业务发展需求,提升产能以及自动化、数字化系统能力,会议同意网络科技通过自筹资金投资人民币 11,882 万元(含税)对 G05 智慧工厂进行生产扩能和技术改造。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增强资金营运效能,并有效防范资金风险,会议同意对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办理融资业务的议案》
为扩展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会议同意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86 亿元(含本数)、期限为 3 年期的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授信并办理相关融资业务,具体贷款金额、期限、利率、信用结构最终以国家开发银行授信批复为准。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在国家开发银行批复的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决定办理贷款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投资新建关键零部件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增量配套需求,提升整体效益,会议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人民币 8,300 万元实施新增曲轴箱、曲轴及电机定子等关键零部件生产线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投资新建 VM 系列变频压缩机
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市场对高效节能产品的需求,提升变频压缩机生产能力,会议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加西贝
拉压缩机有限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投资人民币 9,890 万元新建 2 条 VM 系列变频压
缩机生产线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整体资金管理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会议同意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并约定该协议经双方签署、加盖公章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三年。每年度公司向长虹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本息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每日最高银行承兑汇票开票余额(包括承兑相关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外汇结售汇业务(包括相关手续费)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最高其他中间业务服务(除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用之外的提供咨询、结算、转账、投资、网上银行等业务)手续费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会议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负责办理《金融服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与长虹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柳江先生、衡国钰先生、杨金先生、侯宗太先生、段恩传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中回避表决。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临 2024-067 号)。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与关联方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欢网”)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进行了统计,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与广州欢网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 2025 年度与关联方广州欢网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401 万元。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首席合规官赵其林先生担任广州欢网董事,广州欢网为公司关联方。本公司董事与广州欢网无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临 2024-066 号)。
九、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进行了统计,结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营效率,会议同意公司与长虹控股集团签订《2025 年度-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约定未来三个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协议双方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结算规则。
本次拟签订的《框架协议》中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长虹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关联董事柳江先生、衡国钰先生、杨金先生、侯宗太先生、段恩传先生、何龙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回避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中回避表决。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临 2024-065 号)。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下属各子公司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谨慎研究,会议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为下属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910,298.97 万元担保额度;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新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网科技”)为其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担保额度;公司下属子公司零八一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4,000 万元担保额度;新网科技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担保额度;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器件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担保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各地产项目购房客户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82,944.80 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均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会议同意公司不再就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具体办理相关担保协
议签署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临 2024-064 号)。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工作的需要,会议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以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24-069 号)。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