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锦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时间:2024-10-31 19:21:09
公司代码:600190/900952 公司简称:ST 锦港/ST 锦港 B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除监事丁泉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丁泉对本半年报投弃权票。理由是:根据公司 2024 年 10 月 15 日公告,公司开展贸易业务
形成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余额合计约 21.71 亿元,截至 2024 年 10 月 11 日上述款项全部逾期。
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已向法院对涉及合同金额 7.69 亿元申请诉中财产保全,共查封贸易客
户银行存款 392 万元。由于逾期应收账款、预付账款金额巨大,半年报按净额 11.93 亿元单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建议公司根据贸易合同对被冻结贸易客户账户的资金余额、资产状况、财务状况、违约情况、诉讼进展等因素进行详细分析,合理确定逾期贸易合同的坏账准备的实际可收回情况,科学确定计提比例,对侵害公司利益、损害股东权益行为采用法律手段,公允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保定期报告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二、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 王建 工作原因 孙明涛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丁金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壮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壮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无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经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公司经营发展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应对措施,请投资者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其他披露事项”中“(一)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未追溯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原因
1.《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内容
根据公司收到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内容,公司应分别调减 2018 年至 2021
年营业收入 21.20 亿元、39.47 亿元、24.82 亿元以及 0.75 亿元;调减 2018 年至 2020 年营业成
本 21.00 亿元、39.08 亿元以及 24.37 亿元;调减 2018 年至 2021 年利润总额 0.21 亿元、0.39 亿
元、0.44 亿元以及 0.75 亿元。
2.2024 年半年报未调整期初数的原因
根据规定,公司对已经公布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需要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或对相关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鉴于目前公司尚未完成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选聘工作,借鉴其他上市公司存在收到正式处罚决定后调整的情形,因此,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暂不对《事先告知书》所涉内容进行追溯调整,在此进行重点提示。
3.公司后续调整计划
为保证调整数据的准确性,公司决定在收到最终行政处罚决定及完成年审会计机构聘任后,根据业务实质和会计准则规定,参考年审会计师意见,追溯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数据。
(二)关于贸易业务应收、预付款项逾期
1.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逾期的贸易业务应收、预付款项合计金额约 21.71 亿元,其中,
已诉讼合同金额 7.69 亿元,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7 日、10 月 15 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关
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关于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053)。
2.公司一方面完善各项业务流程,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加强贸易业务的内部管理,完善了《贸易业务管理办法》《客户准入及赊销业务管理办法》等贸易制度,并完成《客户准入授信整改方案》,同时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包括到合同相对方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其资产信息,进行商务谈判,制定履约方案;向未履约方发送催促履行函、律师函;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如有涉及刑事犯罪,向公安机关提出报案请求等。
3.鉴于公司贸易业务往来款逾期事项具有突发性、整体性特征,且目前公司已采取所有可能的法律救济手段,但相关债权的回收仍存在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因此公司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审慎判断逾期影响,按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对上述贸易业务应收、预付款项计提减值准备,扣除公司其他合同应付相关供应商 0.03 亿元后,净额 11.93 亿元按单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此次计提导致公司利润总额减少 11.93 亿元。
4.即使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仍将成立专门催收小组,继续采取所有可能的手段主张债权,包括推进催讨进度、诉讼及执行进度,以及推进向相关责任人的追责进度,争取最大限度回收债权,竭力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对以上款项回收进展情况保持密切关注,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对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三)关于贸易收入确认
2024 年上半年,公司收入确认原则未发生变化,与以前年度一致。本期未发生按总额法核算贸易业务,按净额法核算确认贸易收入 580 万元。鉴于公司有部分贸易业务应收款项逾期,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此报告对逾期合同按净额法核算的贸易收入 108.52 万元不确认,暂时计入过渡科目“其他应付款”。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4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
及公告的原稿;
上述文件的备置地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监事会秘书处。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本公司、锦州港 指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公司章程 指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辽宁港口集团 指 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招商局集团 指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商局辽宁 指 招商局(辽宁)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大连港集团 指 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
锦国投 指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
辽西发展 指 辽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集发公司 指 锦州港口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锦国投石化 指 锦国投(锦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启辉铝业 指 赤峰启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锦州鑫汇 指 锦州鑫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振华储运 指 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运有限公司
物流发展公司 指 锦州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大连分行 指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辽港实业 指 辽港(大连)实业有限公司
TEU 指 一种集装箱容量的标准计量单位,通常指 20 英尺国
际标准集装箱。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锦州港
公司的外文名称 JINZHOU PORT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JZP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丁金辉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桂萍 赵刚
联系地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一段1号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一段1号
电话 0416-3586462 0416-3586234
传真 0416-3582431 0416-3582431
电子信箱 MSC@JINZHOUPORT.COM MSC@JINZHOUPORT.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一段1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无
公司办公地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一段1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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