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新锂能:关于向雅江县惠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原材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30 20:41:50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4-108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雅江县惠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原材料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雅江县惠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原材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向关联方雅江县惠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绒矿业”)采购锂精矿。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计划在2025年度向惠绒矿业采购锂精矿,采购金额预计为人民币5亿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惠绒矿业52.20%股权。厦门创益盛屯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创益”)直接持有惠绒矿业13.93%股权,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集团”)及其子公司(除公司及其子公司外)合计对厦门创益的出资份额为10亿元,占其出资总额的33.33%,且盛屯集团全资子公司厦门盛屯天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厦门创益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惠绒矿业为公司关联方。因此公司向惠绒矿业采购锂精矿构成关联交易。
3、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关联董事李凯先生、姚婧女士回避表决,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雅江县惠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原材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八届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雅江县惠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325MA62G0NQ6N
住所:雅江县粮食局步行街二期二幢502
成立日期:2015年6月16日
注册资本:11,963.0952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高隆基
经营范围:矿业投资,有色金属采选,矿产品加工,矿产品贸易,商业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源情况:惠绒矿业主要资产为旗下的木绒锂矿,根据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出具的《〈四川省雅江县木绒矿区锂矿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木绒锂矿累计查明的矿石资源量6,109.5万吨,氧化锂98.96万吨,是亚洲迄今探明规模最大的硬岩型单体锂矿,平均品位达到1.62%,是四川地区锂矿品位最高的矿山之一。
2、股权结构
四川启成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和厦门创益分别持有惠绒矿业70.97%、15.10%和13.93%的股权,惠绒矿业实际控制人为高莹。
3、主要财务数据
2023 年,惠绒矿业实现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582.34 万元(未经审计)。截
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惠绒矿业总资产 88,580.16 万元、净资产 87,166.93 万元
(未经审计)。
4、关联关系说明
厦门创益直接持有惠绒矿业13.93%股权,公司控股股东盛屯集团及其子公司(除公司及其子公司外)合计对厦门创益的出资份额为10亿元,占其出资总额的33.33%,且盛屯集团全资子公司厦门盛屯天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厦门创益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惠绒矿业为公司关联方。
5、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惠绒矿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向惠绒矿业采购锂精矿,买卖双方基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算价格以行业网站或相关期货产品的月度均价为基础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惠绒矿业签署《锂矿供应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雅江县惠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交易标的:锂精矿,乙方在2025年内向甲方供应锂精矿,交易金额预计为人民币5亿元(含税)。
2、交易价格:以行业网站或相关期货产品的月度均价为基础协商确定当月的产品交易价格。
3、结算方式:甲方在协议签订后向乙方预付部分货款,双方的采购销售业务按批次进行结算,结算时预付货款按每批次交货进行一定比例抵扣,剩余部分货款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进行支付。
4、协议签订后,双方的具体交易以共同确认的订单为准。
5、除上述锂矿供应外,乙方同意将本协议签署后十年内产出的全部锂矿石包销给甲方,为甲方锂盐生产的原材料保障提供支持,具体业务合作以后续双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6、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和储能行业的快速发展,锂产品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为公司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及发展机会。公司作为领先的锂盐生产企业,积极拓展、巩固下游优质客户,并在全球范围内积极寻求优质的锂矿原料以保障生产所需。在本次协议签署之前,公司已与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惠绒矿业签署了《锂产品合作框架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围绕原材料供应产业链进行合作,其中惠绒矿业同意在该合作框架协议以及具体协议的有效期内由公司优先承购其所有符合约定质量要求的锂精矿产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披
露的《关于签署锂产品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本次公司拟与惠绒矿业签署的《锂矿供应协议》,在上述《锂产品合作框架协议》的具体业务实施范围内。
本次公司向惠绒矿业采矿锂矿石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拓展,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遵循公平的市场化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惠绒矿业(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八届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向关联方采购锂精矿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水平,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确定,定价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拟与惠绒矿业签署的《锂矿供应协议》。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