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润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对季报的书面确认意见
公告时间:2024-10-30 19:57:34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签署:
罗永忠 罗丽华 钟海晖
李光金 饶洁 钟胜
安高成 李辉
监事签署:
刘小明 王学伟 黄静
高级管理人员签署:
钟海晖 王辉 李辉
高欢 饶红 缪银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