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关于参股公司破产重整进展暨相关处理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30 19:49:36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4-101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暨相关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启迪环境”)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桑顿新能源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暨进行财务处理的议案》、《关于计提关联担保预计负债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顿新能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30058701921X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文一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 322,830.9071 万元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02 日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材料、充电站、充电桩、充电器、电子产品(不含无线电发射终端设备)、锂离子电池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非道路交通电动车)等主营产品及其配件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及其相关的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道路运输服务;废旧电池回收;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桑顿新能源总资产为 65.74 亿元,总负债为 37.93
亿元,净资产为 27.82 亿元;2023 年全年营业收入为 2.62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
-5.25 亿元。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桑德集团有限公司 53.1238%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2.7673%
湖南德成宇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2722%
湘潭云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391%
天津联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2.5276%
胡泽林 0.4461%
颜剑 0.0465%
张瑛 0.0465%
邱利 0.031%
二、对桑顿新能源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公司对桑顿新能源累计出资 76,247.70 万元,持股比例为 22.77%。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桑顿新能源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63,322.67 万元,其中:(1)投资成
本 76,247.70 万元,扣除累计确认投资收益后余额为 41,088.15 万元;(2)2017 年、2019
年桑顿新能源两次增资后,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占桑顿新能源净资产的份额与长期股权投资金额的差额累计确认其他权益变动 22,234.52 万元。
根据桑顿新能源提供的 2024 年 3 季度财务报表数据: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桑顿新
能源账面总资产 598,611.60 万元,净资产 218,686.81 万元。按照桑顿新能源提供的财务报
表确认投资收益后,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桑顿新能源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49,786.13 万元,其中:(1)投资成本 76,247.70 万元,扣除累计确认投资收益后的余额为27,551.61 万元;(2)累计确认其他权益变动 22,234.52 万元。
三、关联担保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的情况
桑顿新能源向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金租”)申请总额 90,619.41万元融资租赁借款业务,桑顿新能源控股股东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集团”)为本项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作为桑顿新能源的参股股东,以该时持股比例(28.82%)为该项业务提供了同比例担保,桑顿新能源、桑德集团为该笔业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事项经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因桑顿新能源未能如期支付相应租金,民生金租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各方协商一致,该诉讼事项达成和解并收到了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调解
书》,公司对桑顿新能源截至 2020 年 10 月 15 日欠付民生金租共计 72,012.52 万元款项,按
照 28.82%的比例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即 20,754.01 万元,民生金租向法院申请扣划公司账
户存款 610.57 万元(公司已向桑顿新能源、桑德集团追偿被执行款 600.09 万元)以及 2023
年桑顿新能源支付 2,786.43 万元后余额为 19,385.01 万元。
公司于 2022 年、2023 年对本次关联担保分别计提预计负债 2,015.39 万元,累计计提
预计负债 4,030.78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计提预计负债和减值
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四、桑顿新能源破产重整的概况
公司于近日查询到参股子公司桑顿新能源被其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的信息,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湘 03 破申 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余姚市海泰贸易有限公司对桑顿新能源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
所共同担任桑顿新能源管理人,债权人应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前向桑顿新能源管理人申报
债权。(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敖》
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参股子公司收到法院破产重整裁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经公司会同年审会计师对桑顿新能源及其破产重整人的现场调研了解到,桑顿新能源破产重整工作尚在债权申报阶段,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开展,尚无具体的重整方案。桑顿新能源控股股东暨主要债务人桑德集团已经进入预重整阶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根据桑顿新能
源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显示,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桑顿新能源对桑德集团其他应收
款余额为 223,281.91 万元。
五、对桑顿新能源破产重整财务处理的损益影响
考虑到桑顿新能源已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且桑顿新能源存在重大债权长期挂账未收回、固定资产使用效率较低、在建工程处于停工状态等问题表明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此外,桑德集团已进入破产预重整阶段,桑顿新能源应收桑德集团的其他应收款预计回收可能性较低,且未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前述事项已构成公司对桑顿新能源长期股权投资财务数据的重大不利影响。同时,若桑顿新能源不能及时、全额偿还相关债务,公司将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若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相关反担保措施不足以弥补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为确保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数据,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经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公司 2024 年
3 季报对桑顿新能源破产重整有关事宜进行处理如下:
1、调整桑顿新能源 2024 年 3 季度财务报表数据,即通过个别认定的方式,将桑顿新能
源财务报表中对桑德集团的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2、根据桑顿新能源调整后的财务报表数据,对桑顿新能源投资成本扣除累计确认投资收益后的余额为 27,551.61 万元于本期全额确认为投资损失。
3、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基于对桑顿新能源担保后续诉讼风险进行预估的基础上,于本期计提预计负债 15,354.23 万元。
4、本次公司对桑顿新能源破产重整有关财务处理的损益影响为:投资收益减少
27,551.61 万元、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15,354.23 万元,合计增加亏损 42,905.82 万元。
六、其他事项说明
目前桑顿新能源破产重整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开展,具体的重整方案尚未最终确定,该事项对公司的财务影响将依据桑顿新能源破产重整结果最终确认。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七、董事会关于本次对长期股权投资财务处理以及对计提预计负债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财务处理是根据有关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而做出的,依据充分、适当,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情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可靠性。公司本次财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合并报告相关科目进行处理的决议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会计处理。
九、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会计处理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