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30 17:47:39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以
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2024 年 10 月 30 日下午 15:00,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宝应县苏中路 1 号公司宝胜会议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戚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就以下事项进行审议: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4 年三季度
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的审核意见:
1、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4 年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航工业
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需求。业务内容以市场原则为基础,定价公允,交易对象的经营管理及履约能力情况良好,本次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关联监事戚侠、王学柏履行了回避义务,未参与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工业集
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未发现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违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管控流程等均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严格监管。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整体风险可控。
公司关联监事戚侠、王学柏履行了回避义务,未参与表决。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航
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子公司在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业务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保证资金的流动性、盈利性,同意公司按该风险处置预案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业务合作。
公司关联监事戚侠、王学柏履行了回避义务,未参与表决。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