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创电气: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进展暨解除协议转让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30 17:42:47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83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进展暨解除协议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淮安市伟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伟创)通知,获悉其与深圳前海大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来天禄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大来天
禄 2 号)就解除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
2024 年 4 月 30 日,淮安伟创与大来天禄 2 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一
致行动协议》,淮安伟创将其持有的公司 10,512,9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无限售条件股份以 22.82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大来天禄 2 号,转让价款总额为239,905,838.48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叁仟玖佰玖拾万伍仟捌佰叁拾捌元肆角捌分)。本次协议转让是控股股东淮安伟创增加一致行动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
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及相关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上述股份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故双方权益未发生变动。
二、本次协议转让终止情况
自《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签订后,双方均未行使相关权利,也未履行相关义务,本次协议转让事宜未得到有效推进。鉴于此,经友好协
商一致,淮安伟创与大来天禄 2 号均同意解除已签署的《原协议》并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 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淮安市伟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深圳前海大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来天禄 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二)解除协议主要条款
1、甲乙双方同意《原协议》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正式解除。自解除之日起,原协议中的双方权利义务全部终止,双方依据《原协议》应履行而尚未履行的义务不再继续履行,且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确认:就《原协议》的履行和解除,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争议、不存在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协议》解除后,任何一方都不得再因为《原协议》的履行和解除向对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不得再依据《原协议》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3、双方确认:《原协议》解除后,双方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签署的《一致行
动协议》随之失效。
三、本次协议转让解除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解除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解除协议转让事宜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终止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二)自上述《股份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签署之日起,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同时作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