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新华保险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30 17:36:15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2024-0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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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通知和材料,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北京市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
事 4 人,现场出席监事 3 人,监事余建南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监事长刘德斌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长刘德斌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和现场表决,形成如下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如下:
1、公司上述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上述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上述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 4票,反对0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