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航: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10-30 16:09:56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rporation Limited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Document of
The First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of 2024
The First A & H Shareholders Class Meeting of 2024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November 8, 2024
文件目录
1.会议须知 ...... 3
2.会议议程 ...... 5
3.会议议案 ...... 6
会议须知
为确保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期间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认真做好本次会议的各项工作。
2. 公司董事会在本次会议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
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3. 公司股东和股东代表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公
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
4. 股东要求大会发言,需填写《发言登记表》,由会议
主持人根据程序和时间条件确定发言人员,股东发言应在指定位置进行。
5. 本次会议的议案表决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
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操作方式请参照本公司发布的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6. 现场表决投票统计,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
表、一名见证律师和一名审计师参加,在网络投票结果产生后,对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于会议结束后当天晚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7. 公司聘请了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
全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8. 对本次会议的议案有疑问或会后有任何建议,可联
系 公 司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 电 话 021-22330932 或 邮 箱
ir@ceair.com。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五)北京时间 13:30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三路 99 号东航大酒店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主持人:董事长 王志清先生
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会议议案
(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 逐项审议及批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2. 审议及批准《关于改聘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控审计师的议案》;
3. 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刘铁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 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逐项审议及批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三) 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逐项审议及批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皆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股东和股东代表发言
四、宣读出席会议股东人数及持股情况的说明
五、股东和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六、会议休会(统计现场投票情况)
七、宣布会议现场表决结果
八、宣布会议结束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A、H 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一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
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主动进行价值管理的效率效果,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提出回购并注销公司A、H 股股份的建议与方案。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为增强市场信心,提升募资效率,提高每股收益,体现对投资者回报的重视,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境外上市外资股 H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回购用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回购数量:5,694.76 万股-11,389.52 万股 A 股,
9,057.97 万股-18,115.94 万股 H 股。
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66%-1.32%。
4.回购资金总额:A 股不低于人民币 2.5 亿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 5 亿元(不含);H 股不低于人民币 2.5 亿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不含)。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A 股回购
价格上限为 4.39 元/股;H 股回购价格上限为 3.04 港元/股
(折合人民币约 2.76 元/股),每次回购 H 股价格不得高于
回购前 5 个交易日公司 H 股股票平均收市价的 105%。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八、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工作小组,依法依规具体实施回购、股份注销等相关工作,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与本次回购事项相关事宜。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临 2024-044】号公告。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2024 年第 4 次
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8 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二
关于改聘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
及内控审计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拟改聘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控审计师,并以公开招标的形式选聘新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控审计师,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二、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基于谨慎性考虑,经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聘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国内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师,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国际财务报告审计师;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并通过邀请招标确定,2024 年度审计收费预计为人民币 1,04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4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05 万元,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 1,100 万元降低 5%。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临 2024-050】号公告。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5 次普
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8 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三
关于选举刘铁祥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股东提名,并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十届董
事会第 6 次普通会议,提名刘铁祥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刘铁祥简历请见附件。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刘铁祥简历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8 日
附件
刘铁祥简历
刘铁祥先生,58 岁,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中国东航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刘先生于 1983 年加入民航业,曾任中国国航飞行技术管理部总经理,飞行总队总队长、党委副书记,总飞行师,副总运行执行官等职。2014
年 8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中国国航副总裁、党委常委,2015
年 4 月至 2020 年 3 月兼任中国国航总运行执行官,2016 年
5 月至 2020 年 3 月兼任北京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20
年 3 月至 2024 年 9 月任中国东航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2020 年 4 月至 2024 年 10 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
2024 年 9 月起任中国东航集团总经理、党组副书记,2024年 10 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东航集团董事。刘先生毕业于空军第一航空学校飞行专业和中共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拥有正高级飞行员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