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尔激光: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10-29 20:16:36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可归属的 119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