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物股份: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9 19:57:49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4-48 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公司内部选聘程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4、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九届十五次会议、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相关规定。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
开九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公司拟聘请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5)首席合伙人:王国海
(6)人员信息: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
238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2,27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836 人。
(7)业务收入信息: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48,300 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 309,90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84,000 万元。
(8)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06 家,审计费用总额 72,100 万元。上
市公司客户主要分布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公司同行业审计客户 54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3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6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9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8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1 人次、
纪律处分 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应爵,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拟于 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勇,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拟于 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江东,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拟于 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支付 2024 年度审计费用 168 万元,其中,年报
审计费用为 128 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 40 万元,上述费用包含开展正常审计业务发生的住宿费、差旅费等。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等因素确定。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为 188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 143 万元,年
度内控审计费用为 45 万元,上述费用包含开展正常审计业务发生的住宿费、差旅费等。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6 年。
3、2023 年度审计意见:标准无保留意见。
4、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公司内部选聘程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九届十五次会议,以 3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费用合理,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九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九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九届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