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稀土:北方稀土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9 17:48:59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4—050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
会议。会议应参会董事 14 人,实际参会董事 14 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本次董事会前召开会议,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报告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通过《关于公司拟与宁波招宝磁业有限公司等合资成立新公司建设高性能钕铁硼磁性材料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于本次董事会前召开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健全完善公司 ESG 管理体系,规范 ESG 管理工作,完善 ESG 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4—050
作机制,提升 ESG 管理实践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国资委《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北方稀土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办法》。同时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国务院国资委《央企控股上市公司 ESG 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等指引文件,制定了《北方稀土 ESG 指标管理体系》,作为明确部门职责、满足监管、实施监督、编制报告、开展对标和日常管理的支持文件。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于本次董事会前召开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