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菲电气:关于拟签订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9 16:49:43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4-065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资概述
1.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海宁市黄湾镇人民政
府经友好协商,拟签订《电机绝缘材料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
议书》”),项目总投资约为 2.3 亿元。
2.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签订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4.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的相关人员全权办理与本次投资有
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政府有关部门签署和办理投资建设相关的合同
等事项,办理本次投资建设所需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审批、备案等相关事项。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名称:海宁市黄湾镇人民政府
2.注册地址:海宁市尖山新区治江路 8 号
3.企业类型:地方政府机构
4.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5.其他说明:海宁市黄湾镇人民政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良好。
三、拟签署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海宁市黄湾镇人民政府
乙方: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内容:乙方承诺在海宁市黄湾镇投资建设电机绝缘材料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主要从事漆包线树脂等电机一次绝缘材料的生产和研发。项目总投资约 2.3 亿元。
(二)项目公司: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及其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运营主体。
(三)项目选址和用地面积:项目拟选址位于黄湾镇祥虹路西侧、永泰路北侧,地块面积约 54 亩,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地块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等经济指标以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书和红线图为准。
(四)项目相关约定:本项目建设所需的供水、排水、电力、燃气、通讯线等基础设施,由甲方负责接至地块规划红线边(专线除外),并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审批等相关手续,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
(五)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做好项目落地的协调、服务工作。
2.甲方有义务为项目公司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等资质提供必要的协助。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对接相关金融机构进行合作。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依法建设、依法经营,企业建设和生产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有关规定,并服从相关部门的管理。
2.乙方须在约定时间内提供详细项目设计方案,项目设计方案应符合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书中的各项指标。
3.乙方承诺项目公司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优先在海宁市转化和产业化。
4.乙方承诺整合人才、技术、资金等方面的优质资源,全力推进本项目建设。
5.本项目须引进国内外先进设备,工艺流程确保环保生态,废水、粉尘、废气等污染物排放符合环保标准要求,不影响周边环境。项目能耗综合水平应符合海宁市准入要求。
6.乙方承诺该土地和厂房仅为其生产和经营目的使用,不进行转让和出租。
7.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和相关主管机关的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和厂房的用途。
(七)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拟投资项目经海宁市工业投资项目准入管理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生效。各方应积极履行本协议书。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该违约方应纠正违约行为,并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协议履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该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项目是基于未来整体发展战略规划,通过有效整合优势资源,延长产业链条,拓展公司绝缘材料业务发展空间,促进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本次投资资金为自有资金、直接或间接融资等方式,短期内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的实施尚需取得相关有权部门的审核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2.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及管理风险。本项目投资、产值等数据未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受到行业、市场等因素影响,不构成对投资者相关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